我是自由行 我是旅行社 旅客不設限,上傳酷照片

我是自由行 我是旅行社 我是旅宿業者 上傳酷照片

「連續 5 晚自由行」經費已用罄

  • 19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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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連續 5 晚自由行」經費已用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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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宿
獎勵指南

旅宿獎勵指南

GUIDEBOOK

總活動期間

115年05月01日 ~ 115年12月05日,各方案申請期間請詳閱各方案內容。

獎勵方案

旅宿獎勵 ✕ 1 種方案 旅遊、受理申請時間
連續 5 晚自由行 關閉 更多 連續 5 晚自由行 接待入住合法旅宿連續5晚(含)以上:2500/房
- 申請獎勵對象:台東縣合法登記之旅宿業者。
- 憑連續5晚住宿為一次請款依據。
- 獎勵金僅限折抵住宿費用。
05/01 ~ 12月05日
或經費用罄止
已額滿

提前準備

帳號申請

  1. 前往「旅宿帳號申請」以開通帳密
  2. 開通後,您將透過 Email 收到「帳號、密碼、旅客核銷碼」

如何進行?

事前折抵 → 事後請款

事前折抵

連續接待 5 晚

  1. 旅客入住期間:115年05月01日至12月05日止
  2. 不分平日、假日
  3. 適用國內及國外旅客 (如何協助? ↗)

請旅客辦理入住時出示「身分證+手機畫面」 ,以確認折抵資格

示意圖 ↗

旅宿業者給予自己專屬的「旅客核銷碼」 , 並透過旅客手機確認完成核銷

示意圖 ↗

PS 1. 每一旅客僅得使用一次核銷碼

PS 2. 請記得拍下/掃描/影印旅客的身分證件,後續才可申請喔!

事後請款

申請、補件 (需登入)

  1. 應於旅客確實入住及完成折抵次日起15 個日曆天內提出申請;逾期未提出者,視同放棄獎勵資格。
  2. 👉 若「折抵紀錄」建立時間為 115/05/01 13:30,業者完成折抵後即可申請。
    👉 申請期限自次日(115/05/02)起算,最晚至 115/05/16 23:59 止。
  3. 申請受理期間:115年05月01日至12月05日23:59止(或至獎勵經費用罄為止)
  4. 補件時間:7天內於本活動網站上傳更新
  5. 最後補件時間:115年12月05日23:59止
  6. 登入後操作示意圖:

如何請款?

STEP 1 線上申請

  1. 旅客核銷完成當下,即與您的帳號串連,建立折抵紀錄
  2. 點選「登入、申請獎勵」,即可依折抵紀錄進行申請
  3. 下載申請用資料,並上傳PDF

STEP 2 線下紙本請款

  1. 臺東縣政府將於複審通過後通知個別旅宿業者,請個別旅宿業者掛號郵寄「領據、存摺紙本」。
  2. 為簡化請款流程及行政作業,請自行評估代墊資金狀況,並開立一張領據辦理請款。
  3. 寄送資訊:

    收件人:臺東縣政府觀光發展處管理科 楊小姐
    地址: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
    電話:089-357095
    信封註明:申請2026臺東獎勵旅遊及度假會議計畫

  4. 領據下載 (PPT) 領據下載 (PDF) 受款代表人同意書範例 (PDF)


更多注意事項 📌

    申請 ╱

  1. 本方案適用於國內及國外旅客入住本縣合法旅宿,且同一房間連續入住滿5晚(含)以上之住宿案件;每連續入住滿5晚視為1筆請款依據。
  2. 每一旅客於活動期間內僅得使用1次折抵優惠;各業者有專屬對應的「旅客核銷碼」,應自行管理及核銷使用情形。
  3. 業者應於旅客辦理入住時,先行提供每房新臺幣2,500元之住宿費用折抵,並於事後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獎勵申請。
  4. 旅客身分證明文件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、居留證、護照等可證明為本人之文件。
  5. 旅客必須直接向參與計畫的旅宿業者訂房,例如透過飯店官網或撥打電話。所有的訂房平台(OTA)或使用住宿券的訂單皆無法使用折抵。
  6. 參加本活動之「發票 / 收據」不得以『公司統一編號及公司買受人』開立。
  7. 旅宿業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備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,逾期送件者,執行單位得不予受理。
  8. 旅宿業者申請時,應檢附足資證明旅客入住期間、住宿房數、折抵金額及實際交易內容之文件;如資料不完整、內容不清或無法辨識者,得不予受理。
  9. 旅宿業者如有借名申請、虛報、浮報、偽造不實資料、重複申請、未實際提供折抵優惠或拒絕接受查核等情事,執行單位得不予獎勵;已核撥者,並得追回全部或部分獎勵金。
  10. 旅宿業代表人及其配偶、直系親屬,及核銷人員,均不得入住自家旅館或民宿並請領獎勵金。 經查證違規者,將撤銷申請、追回不法所得,並依規定從重裁處。
  11. 獎勵金僅限折抵連續5晚「住宿費用」,業者應確實辦理,不得以「變更計價方式」、「提供物品替代」、「點數或折價券回饋」、「延後折抵」,或其他方式規避或變相使用獎勵金。舉例如下:
  12. ❌ 變更計價方式:原住宿方案已含早餐,業者改為不含早餐版本,並要求旅客另加 2,500 元才能恢復原有內容。
    ❌ 提供物品替代:未直接折抵住宿費,而改以贈送伴手禮、餐券、館內商品、免費加購品或其他物品方式取代。
    ❌ 點數回饋:未直接折抵住宿費,而改以會員點數、平台點數、館內消費點數或其他回饋點數方式提供。
    ❌ 折價券回饋:未於本次住宿結帳時直接折抵,而改發下次住宿折價券、館內抵用券、合作店家優惠券或其他形式之票券。
    ❌ 延後折抵:旅客本次仍先支付原價,業者再約定於日後退款、下次入住折抵,或待核銷通過後再返還差額。
    ❌ 其他變相使用:將原應折抵之獎勵金轉作升等房型、加價購優惠、延伸消費折抵,或以其他未直接折抵住宿費之方式辦理。

    補件 ╱

  13. 經審查旅宿業者所提申請文件,如有缺漏、內容不符、憑證疑義或其他須補充說明之情形,執行單位得通知限期補正、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。
  14. 7日內補正,並以2次為限。若逾期未補正、說明不清或經審查仍與本計畫規定不符者,將不予獎勵,逕予駁回。
  15. 其他 ╱

  16. 執行單位得不定期辦理書面、電話或現地查核,旅宿業者應提供必要協助及相關資料,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查核。
  17. 旅宿業者應妥善保存與申請案件相關之訂房、入住、結帳及折抵紀錄,以供後續查驗;如無法提出佐證資料者,執行單位得不予獎勵或追回已撥付款項。
  18.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實際執行情形滾動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。
  19. 臺東縣政府保有解釋、調整或終止本計畫之權利。活動內容與申請方式如有更新,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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